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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、“頭條百科”!字節跳動成功申請訴前行爲(For)保全

發布日期:2020-10-15 11:17 來(Come)源:星巢網絡科技官網 閱讀:2348

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、“頭條百科”!字節跳動成功申請訴前行爲(For)保全

發布日期:2020-10-15 11:17

IPRdaily導讀:行爲(For)保全是指在(Exist)民事訴訟的(Of)概念中,爲(For)避免當事人(People)或者利害關系人(People)的(Of)利益受到(Arrive)不(No)應有的(Of)損害或進一(One)步的(Of)損害,法院得依他(He)們的(Of)申請對相關當事人(People)的(Of)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(Of)行爲(For)采取強制措施。對行爲(For)保全的(Of)裁定,不(No)可以(By)上訴,但可以(By)申請複議。近日,杭州鐵路運輸法院發布一(One)則關于(At)字節跳動公司、浙江今日頭條公司訴XX公司侵害商标權及不(No)正當競争糾紛一(One)案申請行爲(For)保全民事裁定書。

近日,杭州鐵路運輸法院發布了一(One)則關于(At)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(以(By)下簡稱字節跳動公司)、浙江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(以(By)下簡稱浙江今日頭條公司)訴被申請人(People)XX有限公司(以(By)下簡稱XX公司)侵害商标權及不(No)正當競争糾紛一(One)案申請行爲(For)保全的(Of)民事裁定書。裁定書指出(Out),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爲(For)本案存在(Exist)對被控侵權行爲(For)進行訴前行爲(For)保全的(Of)必要(Want)性和(And)緊迫性,法院準許被申請人(People)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、“頭條百科”标識;被申請人(People)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标識進行的(Of)宣傳行爲(For)。

據了解,XX公司所運營的(Of)“頭條百科”網站(www.toutiao.cn)提供信息獲取服務,其網站上使用(Use)“頭條”标識,網站中提供人(People)物百科、品牌百科、童星百科等信息獲取服務。存在(Exist)未經商标注冊人(People)的(Of)許可,在(Exist)同一(One)種服務上使用(Use)與涉案注冊商标相同的(Of)商标或近似的(Of)商标的(Of)行爲(For)可能,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服務的(Of)來(Come)源産生(Born)誤認和(And)混淆。

XX公司在(Exist)其運營的(Of)“頭條百科”網站爲(For)用(Use)戶創建百科詞條時(Hour),暗示其與“今日頭條”存在(Exist)關聯關系,可能會使公衆混淆,誤認爲(For)其與申請人(People)旗下的(Of)“頭條百科”及“今日頭條”相關内容服務平台之間存在(Exist)關聯關系。同時(Hour),XX公司其網站名稱“頭條百科”及網頁宣傳語“你的(Of)每一(One)天都是頭條百科”中均使用(Use)了“頭條”名稱,易使相關用(Use)戶誤以(By)爲(For)該網站的(Of)服務系與“今日頭條”知名平台共享流量,可能造成用(Use)戶對其服務來(Come)源、功能、質量等信息的(Of)誤解,進而使用(Use)戶作(Do)出(Out)該網站可以(By)提高商業推廣的(Of)成功率和(And)效率的(Of)錯誤判斷的(Of)可能。綜上,被申請人(People)的(Of)行爲(For)構成不(No)正當競争的(Of)可能性較大(Big)。

XX公司的(Of)“頭條百科”目前在(Exist)百度、360、搜狗、必應等大(Big)型搜索引擎的(Of)搜索結果中,均排名于(At)前三位之中。而XX公司“頭條百科”中的(Of)相關詞條,亦同時(Hour)存在(Exist)與百度百科、 360 百科及搜狗百科等信息搜索引擎中,其網站相關服務内容的(Of)提供已由其單一(One)平台擴大(Big)至相關知名網站。

XX公司的(Of)與字節跳動公司、浙江今日頭條公司經過網絡域名仲裁之後,将原(www.toutiaobaike.com)切換成(www.toutiaobaike.cn)且有意屏蔽北京地區。同時(Hour),本院依法送達訴訟文書時(Hour)發現XX公司已搬離住所地,經聯系其法定代表人(People)亦不(No)配合提供确切地址。XX公司的(Of)上述行爲(For)屬于(At)惡意逃避法院送達,有意拖延侵權時(Hour)間。

字節跳動公司與浙江今日頭條公司請求裁定XX公司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百科”和(And)“頭條”标識,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名稱以(By)及發布虛假宣傳信息等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。

字節跳動公司與浙江今日頭條公司認爲(For):一(One)、字節跳動公司享有“頭條”、“今日頭條”等系列注冊商标專用(Use)權。二、被申請人(People)突出(Out)使用(Use)“頭條”标識,系在(Exist)與申請人(People)字節跳動公司的(Of)“頭條”商标及“今日頭條”商标核定服務相同和(And)類似的(Of)服務上,使用(Use)相同或近似的(Of)商标的(Of)行爲(For),依據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條第一(One)款及第二款,被申請人(People)的(Of)行爲(For)構成商标侵權。三、被申請人(People)構成不(No)正當競争行爲(For),損害了申請人(People)合法且應受保護的(Of)競争利益。四、采取訴前行爲(For)保全措施的(Of)必要(Want)性和(And)迫切性。

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爲(For)本案存在(Exist)對被控侵權行爲(For)進行訴前行爲(For)保全的(Of)必要(Want)性和(And)緊迫性,且兩申請人(People)提供了足額的(Of)擔保,故兩申請人(People)的(Of)訴前禁令申請符合法律規定,本院予以(By)準許。

裁定如下:

一(One)、被申請人(People)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、“頭條百科”标識;

二、被申請人(People)XX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(Use)“頭條”标識進行的(Of)宣傳行爲(For)。

附裁定書: